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