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