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规范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