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发展规划条例/第三章 发展规划编制与管理第十三条有效编制发展规划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文本起草、衔接协调、意见征询、论证、审核批准和公开发布。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