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镇绿化第二十二条有效城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进行绿化配套设计,绿化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建设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应当在主体工程竣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经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验收。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