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第五章 注销登记第五十三条已废止当事人未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应当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