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第四章 变更登记/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已废止经济适用房、农民安置房等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变更登记,参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