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登记申请已受理但申请登记的事项尚未记载于土地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