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电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

(一)被中断供电的用户停止窃电行为,并已补交电费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违约金;

(二)被中断供电的用户提供了担保;

(三)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做出了恢复供电的决定。

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