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工程可以采取对外承包、购买服务、招标管护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管理。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