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的,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落实相关政策,保障被拆迁人和移民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