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及设置标准,制定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