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三章 监督保障第十九条已废止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