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做好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工作。因消防安全需要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改造的,应当尽可能在不破坏村寨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开设防火通道,配备消防设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