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章 利用和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点)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经营权不得出让或者承包。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