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城乡规划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市、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性技术规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