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商事登记及其监管实行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宽进严管、公开透明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完善商事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约束,引导商事主体诚信自律。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