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有线电视条例/第五章 用户权益保障第十九条有效国家依法保护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除按照规定向用户收取的费用外,不得向用户违法收取其他费用。在有线电视建设过程中不得向用户摊派或者强行集资。有线电视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收视维护管理费,逾期两个月不交纳的,可以中断其收视信号。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