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第九条已修改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方案。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