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在规划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砂取土、掘坑填塘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申请人办理相关许可时应当依法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