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在规划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砂取土、掘坑填塘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申请人办理相关许可时应当依法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意。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