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第四十一条已废止上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调查应当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指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以外的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调查应当由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指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以外的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