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三十四条有效举行重大活动或者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暂停使用道路停车泊位或者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