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使用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和网络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居民用户标准收取费用;实行阶梯收费的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有初装费的应当减半收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依法享受税费优惠。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