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六条有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当地人民政府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实行统一行政管理,行使当地人民政府依照职权授予的经济管理权力。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