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事故处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矿山企业对事故中伤亡的人员应做好善后工作,国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补偿,其他企业参照国有企业的规定给予抚恤或补偿。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