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事故处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必须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复后结案。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下级批复结案的矿山事故进行复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