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设立第十二条已废止市场建设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县级市国土部门在出让时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市场商铺、摊位出售提出禁止或者限制要求。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