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地权属变更或者注销申请;

(二)林权证;

(三)当事人身份证明;

(四)林地权属变更或者消灭的有关证明材料。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