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到省外、境外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