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