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有效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立举报投诉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