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交通运输行业水污染防治第四十六条有效从事水上旅游、渔业生产等活动的船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内航行或者停泊的船舶,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