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露天市场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露天市场显著位置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