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条有效设立采石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资金。保护资金可以通过国家财政给予风景名胜区的专项资金、社会资助、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等渠道筹集,专项用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