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市区内河管理实行河(湖)长制,落实市区内河管理保护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