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滨海浴场、景区、自然保护区、公园、游乐场等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发出警示信息或者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