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合值守机制,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期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指派的人员进行联合值守。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