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依法实行河(库)长制,河(库)长是本辖区内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河(库)长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河(库)长制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具体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考核监督等事项,确保河(库)长制的有效落实。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