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注重生态与景观相协调,彰显本地历史文化特色。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