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帮助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组织失业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