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或者其他从事职业教育的单位、个人在职业教育活动中,侵害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