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