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与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新闻出版、文化广电、普法、工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移动客户端、户外广告设施等媒介和文艺团体宣传文明行为规范,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迹。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开办文明行为宣传栏目、专题节目和刊登、播出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批评和曝光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