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与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旅游、农林、水务、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引导公民文明旅游、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等文明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