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第十九条已修改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依法公开、政务共享和查询的方式披露。市场信用信息可以通过由社会信用主体主动公布、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依照约定提供等方式披露。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