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第十一条已修改社会信用主体的身份识别信息、登记信息、户籍信息、教育信息等应当作为基本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