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旧址的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收藏的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的展品、藏品,由自治州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在进行普查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鉴定定级后纳入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各展陈、收藏单位对展品、藏品负有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对社会提供展品资料)的责任。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