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旧址的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收藏的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的展品、藏品,由自治州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在进行普查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鉴定定级后纳入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

各展陈、收藏单位对展品、藏品负有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对社会提供展品资料)的责任。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Local Regulations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