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十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