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合浦汉墓群的安全,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