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鼓励支线航空运输企业与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干线、支线协同发展网络,推动支线航空运输与旅游资源市场开发相结合。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